8月11日,衢州柯城消防大队对把电动车违规停放撤离地下通道、安全性出口的责任人许某等5人的违法行为,各处人民币60元的行政处罚。这是新版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自7月1日以来,衢州市首批对撤离地下通道、安全性出口违规停放在电动车班车的消防罚单。
当日上午,消防监督员在凤朝金柏丽商场周边展开安全检查时,找到坐落于市区三衢路190号的网吧撤离地下通道上停放在三辆电动车,严重影响撤离地下通道的用于,其安全性出口也被两辆电瓶车违规停放在闲置的违法行为,违背了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禁令在撤离地下通道、安全性出口、楼梯间停放在电动车。针对找到的违法行为,消防监督员对违法行为人再行展开条例讲经,告诉对方违规停放在电动车的危险性,同时展开了核查、谈话,告诉许某等5人在撤离地下通道、安全性出口停放在电动车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浙江消防条例》第五十九条规定分别对许某等5人判处人民币各60元的罚款。消防部门警告:7月1日新的实行的《消防省消防条例》,早已将电动车停放在和电池等涉及规范划入其中。
请求民众不要将电动车停放撤离地下通道、安全性出口和楼梯间,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。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电动车统一规划停放在和电池,不宜阻塞生命地下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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